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非工作时段(如下班后、休息日)通过定位打卡等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可能构成违法用工行为,员工有权依法维权。
工作时间外的定位打卡属于变相加班,根据《劳动法》,企业安排工作(包括隐性考勤)需与员工协商,且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加班上限。如果是特殊岗位(如外勤销售)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弹性考勤规则。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非工作时段定位跟踪可能构成侵权(除非员工明确同意)。
若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强制要求,需满足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内容合法且已公示告知员工。
员工维权步骤:
1. 书面异议与协商,发送书面声明(邮件/微信/纸质),并保存企业强制要求的通知、定位打卡记录截图。
2.拨打12333或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投诉,主张企业变相延长工作时间,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若因定位打卡产生隐性加班)。劳动监察可责令企业改正并罚款(最高2万元/人)。
3. 申请劳动仲裁
4. 必要时可起诉侵权,向法院起诉停止侵害并索赔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