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说个常见问题:签合同没细看条款,后来发现对自己不利,合同算数吗?能反悔吗?​
首先,大部分情况合同算数,不能随便反悔。按《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内容合法、自愿签字,合同就有效。法律默认成年人会看清条款,“没看清”不能当不认账的理由,比如租房没看清“提前退租不退押金”,想仅以此反悔,法律不支持。​
但有三种特殊情况可申请撤销合同:一是“重大误解”,可90天内找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二是“被欺诈、胁迫”,比如对方隐瞒关键信息或威胁签字,可1年内申请撤销;三是“显失公平”,像借1万要还5万的不公条款,也能1年内维权。​
最后提醒:发现问题先协商改条款,协商不成且符合撤销条件,要及时收集证据(聊天记录、合同等),在规定时间法律维权。最关键的还是签合同前逐字看条款,避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