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们提到了,如果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应该第一时间向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但小王却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向法院提交参与申请时,却被法院告知公司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这是怎么回事,小王又应该怎么办呢?其实是因为针对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法律已经制定了“破产”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而对于自然人来说,没有破产这一制度,所以法院采用参与分配制度来为各债权人提供救济途径。所以,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小王应当第一时间向执行法院申请移送破产程序,避免财产被个别债权人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