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纠纷,例如发起人之间的纠纷、公司设立中产生的纠纷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在公司设立阶段,公司还没注册成立,哪来的“住所地”?实践中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公司最终成立了的,去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比如你们吵的是出资问题,但公司后来成功注册了。那就按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去对应的法院起诉。第二种,公司最终没成立的,部分法院认为应该按照一般管辖的原则去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如果公司压根没注册成功,那就没有“公司住所地”可言。这时候,适用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