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合伙开公司,有人承诺出资却一直不掏钱,其他发起人该怎么办?首先,你可以要求他补缴出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请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你可以给他发书面催缴通知,要求他在指定期限内把钱打进来。如果他不理,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但是,这里隐藏着一个很多创业者不知道的风险: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出资义务,其他发起人需要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举个例子:你们三个人开公司,每人认缴100万。其中一个人一分钱没出,公司欠债还不上,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另外两个发起人,要求他们在这100万范围内替那个不出资的人还债。你们还完钱后,再向那个违约的股东追偿。需要特别说明两点:第一,连带责任的范围仅限于公司设立时应当实缴的部分。如果出资期限还没到,其他发起人原则上不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通过股东协议或章程约定免除。也就是说,你签了再多的“免责条款”,在法律上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和公司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