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凑钱开公司,结果公司没开成,投进去的钱还能要求退回来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发起人之间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设立费用。对于已经投入的投资款,在扣除合理费用后,应当返还给出资人。比如租赁办公场地的租金、购买设备的支出、办理审批的规费等,这些合理的支出,可以在投资款中扣除。扣除合理费用之后,对剩余的投资款,有约定,按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按出资比例分。如果既没有约定,又无法确定出资比例,那就平均分。如果某个发起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没成立呢?比如他隐瞒重要信息导致审批不通过,或者侵占筹备资金。这种情况下,其他发起人可以要求他承担更多的费用,甚至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