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决议有问题,想去法院起诉,应该谁去提起诉讼,应该告谁?分两种情形,原告范围不一样。第一种,请求确认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以及与决议内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人,都可以当原告。公司高管虽然不是股东,但如果决议损害了他的薪酬权益,他也能起诉。这个范围是最宽的。第二种,请求撤销决议,只有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才能提起撤销之诉。必须“起诉时”是股东。如果起诉前已经把股权卖了,就没资格了。隐名股东在“显名”之前,通常也不具备起诉资格。无论是请求确认决议无效、不成立,还是请求撤销决议,被告都只能是公司。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比如,某股东从争议决议中获得了利益,法院可以通知他作为第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