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公司的钱被大股东或董事偷偷转走了,但公司自己不愿去告,小股东能怎么办?这时候,法律给您一件“武器”,股东代表诉讼。首先说概念。股东代表诉讼,说白了就是“股东替公司打官司”。当公司的董事、高管甚至是大股东损害了公司利益,可公司却“装睡”不去追责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打赢官司拿回来的钱,是赔给公司的,不是直接进您个人口袋。什么时候能用?关键在于“公司利益受损”。如果受侵害的是“公司的钱”,您就得走代表诉讼。但如果大股东是直接损害您的权益,比如伪造您的签名把您的股权转走了,或者长期盈利却拒绝分红,这时候受侵害的是您的财产,您可以直接提起股东直接诉讼,钱赔给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