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股东问:公司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他股东还能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答案是:可以,而且是法定权利。根据《公司法》第85条,法院强制执行股权时,必须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要注意这几个要点:一是期限是20日,自法院通知送达之日起算,逾期不行使视为放弃;二是必须满足同等条件,价格、支付方式、期限要和外部竞买人完全一致;三是法院未依法通知的,股东可主张执行程序违法,维护自身权利。简单说:股权被强制执行,其他股东照样能优先买,关键是20日内、同等条件、及时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