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有人先签“商品房认购书”,有人直接签“购房合同”,这俩到底有啥区别?先给大家讲清楚核心定位:咱们常说的商品房认购书,大多是“预约合同”,与之相对,直接约定买房全流程的购房合同,是“本约合同”。简单说,预约合同的核心作用,就是约定双方在将来一定期限内,再去签订正式的本约合同(也就是购房合同)。而且要注意,是不是预约合同,不单单看名字叫不叫“认购书”,关键看合同条款:如果条款里明确说“将来要再订立正式购房合同”,房屋价格、付款方式这些核心内容还没定死,要后续磋商,那这份就是预约合同。反过来,如果一份合同哪怕名字叫“认购书”,但已经把房屋位置、面积、总价、付款时间、交房标准这些核心条款都写得明明白白,双方的购买合意已经确定了,那它的性质就不是预约合同,而是正式的本约合同了!区分预约合同和本月合同最核心的意义就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后果:如果是预约合同,双方的义务是“按约定磋商签订正式本约”,不是直接履行买房过户;但如果是本约合同,双方就得直接按条款履行:买家付钱、卖家过户,违约的话要承担更重的责任,比如强制履行、赔偿房价上涨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