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胜诉后,次债务人直接把钱还给了债权人,那原来的债务人,还能再去找次债务人追讨同一笔债务吗?当然不可以。你借了10万给甲,丙又欠甲8万到期不还,甲拖着不追讨,你只能提代位权诉讼。胜诉后丙把8万直接还给了你,那甲和丙之间这8万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彻底消灭了。之后甲再去找丙要这8万,丙完全可以拒绝,就算闹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甲的诉求。不过有个特殊情况要注意:如果次债务人还的钱,超过了你对债务人的债权数额,那超出的部分,债务人倒是能要回来。比如你对甲只有10万债权,丙却欠甲12万,丙胜诉后把12万都还给了你,那多出来的2万,甲就可以找丙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