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如下:
协商分担
• 夫妻双方可就共同债务的分担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如双方同意将共同债务平均分担,或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偿还能力等协商确定不同的分担比例。
法院判决分担
• 根据债务性质及用途 :法院会审查债务的产生原因、用途等,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若债务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且用于个人消费或与家庭无关的活动,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借款方个人负责清偿。
• 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因素,对债务分担比例进行合理调整,以确保公平。例如,如果一方经济条件较好,有能力承担更多债务,可能会适当多分担一些债务。
• 结合财产分割情况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债务的分担情况,适当调整财产分配比例。如果一方在财产分割中获得较多资产,可能会相应地多承担一些债务;反之,如果一方几乎没有分得财产,可能会酌情减轻其债务责任。
连带责任及追偿
• 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外仍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可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特殊情况的处理
• 虚构债务 :如果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隐瞒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对外举债,且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非举债方通常无需承担责任,但前提是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非举债方在发现此类债务后,应及时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对债务不知情且该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