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如无法入职新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步骤:
1. 书面催告
发送《要求出具离职证明的函》(建议EMS邮寄并保留回执),内容需明确:离职时间及劳动合同已解除的事实;要求公司在收到函件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离职证明;注明逾期将依法维权。
2. 拨打12333或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现场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应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60日内完成调查。可责令公司限期开具证明,逾期可处以罚款(最高2万元/人)。
3. 申请劳动仲裁
4. 若仲裁胜诉后公司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
离职证明内容仅需包含劳动合同期限、离职时间、工作岗位,不得写离职原因或负面评价;
仲裁申请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