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利达(603828)股票索赔:索赔条件、诉讼时效与办理流程
柯利达索赔的关键时间节点
「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入,且在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通常具备索赔资格。 最终以人民法院对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的认定为准。
违规事实
2026年3月16日,柯利达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顾益明正式立案调查。2025年8月8日,ST柯利达(603828)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顾益明、财务总监孙振华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ST柯利达(603828)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2年,公司对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正商集团系公司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公司未充分评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迹象,导致对相关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江苏证监局表示,前述行为反映出ST柯利达(603828)在财务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和财务总监孙振华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ST柯利达(603828)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事实摘自监管机构公开的行政处罚文书。除上市公司相关行为已被监管明确处罚定性外, 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并以之为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以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第一步: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输入你的买入日期,系统按该股票的索赔区间做初步比对。
第二步:估算可索赔的差额损失
按「买入均价 − 卖出均价(或揭露日后基准价)」估算投资差额,再乘以股数。 实际赔付金额由法院按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认定,此处仅供初步判断量级。
索赔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 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并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