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铁(603300)股票索赔:索赔条件、诉讼时效与办理流程
海南华铁索赔的关键时间节点
「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入,且在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通常具备索赔资格。 最终以人民法院对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的认定为准。
违规事实
2025年12月27日,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重大合同披露不完整、不及时,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行政处罚。浙江证监局经调查认定,海南华铁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公司重大合同临时公告披露不完整 2025年3月3日,海南华铁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大黄蜂,系《算力服务协议》乙方)和杭州某公司(系《算力服务协议》甲方)签署《算力服务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 36.9 亿元,其中第2.3 条约定 “甲方将按照自身需要向乙方不定期的按照采购订单(模板)发出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经甲方发出即生效,双方无需另行签署盖章。采购订单一旦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订单约定的服务起始日前,如甲方下游客户单方面解除订单, 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订单, 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2025年3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签署<算力服务协议>的公告》,但未披露前述对协议履行有重大影响的条款,公司临时公告披露不完整。 二、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进展或变化披露不及时 前述《算力服务协议》 约定计划提交验收时间为2025年4月底前。华铁大黄蜂未按期交付,超出交付期限后,与协议对手方开展协商,双方两次签订《算力服务预交付计划变更申请函》(以下简称《变更申请函》),对计划验收日期进行延期变更,华铁大黄蜂用印时间分别为2025年6月27日、8月 29日。前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的重大进展或变化,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以上事实摘自监管机构公开的行政处罚文书。除上市公司相关行为已被监管明确处罚定性外, 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并以之为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以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第一步: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输入你的买入日期,系统按该股票的索赔区间做初步比对。
第二步:估算可索赔的差额损失
按「买入均价 − 卖出均价(或揭露日后基准价)」估算投资差额,再乘以股数。 实际赔付金额由法院按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认定,此处仅供初步判断量级。
索赔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 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并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