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603169)股票索赔:索赔条件、诉讼时效与办理流程
兰石重装索赔的关键时间节点
「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入,且在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通常具备索赔资格。 最终以人民法院对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的认定为准。
违规事实
2026年4月22日,兰石重装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兰石重装与兰石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在2020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未及时对案涉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致使2023年半年报、202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兰石集团作为兰石重装控股股东,组织、指使案涉资金占用。 甘肃证监局认为,公司案涉行为涉嫌构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规定,甘肃证监局拟决定对兰石重装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多位高管被罚。
以上事实摘自监管机构公开的行政处罚文书。除上市公司相关行为已被监管明确处罚定性外, 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并以之为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以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第一步: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输入你的买入日期,系统按该股票的索赔区间做初步比对。
第二步:估算可索赔的差额损失
按「买入均价 − 卖出均价(或揭露日后基准价)」估算投资差额,再乘以股数。 实际赔付金额由法院按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认定,此处仅供初步判断量级。
索赔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 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并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