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博股份(002323)股票索赔:索赔条件、诉讼时效与办理流程
雅博股份索赔的关键时间节点
「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入,且在揭露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通常具备索赔资格。 最终以人民法院对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的认定为准。
违规事实
经查明,2026年1月31日,*ST雅博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为-1.9亿元至-1.4亿元,营业收入为3.3亿元至3.8亿元,净资产为2.1亿元至2.7亿元。4月28日,公司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将预计营业收入修正为2.7亿元至2.9亿元,净资产修正为1.9亿元至2.7亿元,同时,新增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7亿元至2.9亿元,并提示公司股票交易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月29日,*ST雅博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78亿元,营业收入为2.93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86亿元,净资产为2.03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因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深交所指出,*ST雅博未能在2026年1月31日前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业绩预告及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未按规定在披露年报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此,深交所决定对*ST雅博及公司董事长张宗辉、总经理倪永善、财务总监马龙运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以上事实摘自监管机构公开的行政处罚文书。除上市公司相关行为已被监管明确处罚定性外, 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并以之为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以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第一步: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输入你的买入日期,系统按该股票的索赔区间做初步比对。
第二步:估算可索赔的差额损失
按「买入均价 − 卖出均价(或揭露日后基准价)」估算投资差额,再乘以股数。 实际赔付金额由法院按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认定,此处仅供初步判断量级。
索赔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 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并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