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间互赠礼物属一般赠与行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型的赠与、双方赠与对方的小额礼物或者生活用品,又或是小额现金红包等,不能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但如果给予的是贵重财物,比如大额现金转账、车子、房子等,是在相信对方以后会与其结婚的基础上的赠与,法律上把这种以一定条件为前提的赠与叫作“附条件的赠与”。

如果后续对方反悔不与你结婚则条件不成立,那就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