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府捞面宝山万达店在举办会员回馈抽奖活动时,设定最高奖项为“特斯拉Model3五年免费使用权”,其市场价值超过5万元,涉嫌不正当有奖销售,被上海市宝山区市监局共罚款2万元。

法律依据为《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此外,该店自制“累销3亿碗”、“大众点评五星面馆”宣传海报,悬挂于店门外。经核实,上述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被罚6240元。

法律依据为《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