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在六号面馆吃面时吃到蜈蚣,跟店家协商不成后,拨打市场监管局投诉电话,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面已经销毁,但张先生保留了照片,店家承认确有其事。
面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经现场调解,面馆赔偿张先生660元,市场监管局对面馆作出如下处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200元。
法律社区/ 文章详情
面条里吃出蜈蚣,店家付出660+5200代价
趣法律官方账号2022-07-26 11:18
用户评价

法小白ED4BFEB
2022-07-28 10:13
蜈蚣…
其他热帖
诉讼技巧早知道148|不知情归还遗失物,事后发现有悬赏广告还
2025-12-17
诉讼技巧早知道148|不知情归还遗失物,事后发现有悬赏广告还
2025-12-17
诉讼技巧早知道147|悬赏广告只写“重谢”没写具体金额,完成
2025-12-16
诉讼技巧早知道147|悬赏广告只写“重谢”没写具体金额,完成
2025-12-16
诉讼技巧早知道146|在朋友圈发悬赏寻宠,反悔不给钱对方能起
2025-12-15
诉讼技巧早知道146|在朋友圈发悬赏寻宠,反悔不给钱对方能起
2025-12-15
嘉宾说|什么情形能够适用个人破产清偿制度?
2025-12-12
嘉宾说|什么情形能够适用个人破产清偿制度?
2025-12-12
诉讼技巧早知道145|债务人能不能拒绝债权转让?
2025-12-11
诉讼技巧早知道145|债务人能不能拒绝债权转让?
2025-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