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这几天,谁是北京冬奥会的顶流?吉祥物“冰墩墩”必须拥有姓名!

“冰墩墩”自亮相后就迅速成为焦点,每天的热搜榜上都能找到它的身影。由于“冰墩墩”的官方周边,“一墩难求”,不少有才华的网友便大开脑洞,各显神通,出现了花馍冰墩敦、剪纸冰墩敦、冰墩敦汤圆……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民间自制的“冰墩墩”“雪容融”到底会不会侵权呢?

答案是,如果是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这些形象,并不会构成侵权哦!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同样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因此,大家可以放心大胆地动手,实现“冰墩墩自由”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