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疫情属于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不属于企业无故拖欠工资。
法条链接: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
第四条 《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