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债期间家庭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如支付大额医疗费、子女教育费、偿还大额债务等),夫妻双方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
(2)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
(3)举债用于债务人单方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但债务人配偶分享投资经营收益的。
法律社区/ 文章详情
哪些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热心法师2022-05-11 23:12
用户评价
暂无评论!
其他热帖
诉讼技巧早知道243|合伙企业和公司,到底有啥区别?
2026-05-25
诉讼技巧早知道243|合伙企业和公司,到底有啥区别?
2026-05-25
诉讼技巧早知道242|清算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怎么算?
2026-05-22
诉讼技巧早知道242|清算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怎么算?
2026-05-22
诉讼技巧早知道241|清算责任纠纷,该去哪个法院告?
2026-05-21
诉讼技巧早知道241|清算责任纠纷,该去哪个法院告?
2026-05-21
诉讼技巧早知道240|清算组成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2026-05-20
诉讼技巧早知道240|清算组成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2026-05-20
诉讼技巧早知道239|哪些情形下清算组成员要担责?
2026-05-19
诉讼技巧早知道239|哪些情形下清算组成员要担责?
2026-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