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条文中,“二倍工资”基数应该怎么算?

一般而言,计算“二倍工资”的工资标准时,因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级别工资等按月支付的工资组成项目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特征,金额相对固定,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的应得工资,应作为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不固定发放的提成工资、奖金等一般不作为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

换句话说,二倍工资基数按未订立劳动合同所对应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的工资为标准计算,一般不包括不固定发放部分(如不固定发放的提成、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