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基于工伤保险待遇所得的款项一般应归遭受工伤的夫妻一方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为军人的,军人方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