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不需要的。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和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也就意味着已经正式离婚,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调解书去民政局换《离婚证》。所以,建议妥善保管好《民事调解书》,这是法律给予的离婚证明。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调解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并且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