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76岁的陌生老人摔倒后,几名路过的女子合力将老人扶起,53岁的余女士就是其中一个。就在老人因站不稳向她倾斜,余女士扶住老人后,她突感腰背疼痛、不能伸直,去医院一查,骨折了。

到底谁来承担余女士因扶人而骨折遭受的损失?

实际上,余女士对于徐爷爷不具有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为了徐爷爷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而参与救助,应属见义勇为。余女士因在参与救助的过程中自身遭受损害造成经济损失而提起诉讼,故本案案由应为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

本案徐爷爷摔倒在地不能站立,余女士基于见义勇为,积极参与救助造成自身身体受伤,在没有侵权人的情况下,徐爷爷作为受益人,应当对余女士在救助中受到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