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民法典》第37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监护资格和抚养义务是有区别的。抚养、赡养是法定的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而确立的,这些义务都不因监护关系的终止而终止。法定抚养关系包括三种,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