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出租车驾驶员的职业特性,导致其始终穿梭于大街小巷,作为用人单位,出租车公司不仅需要保障司乘双方人身安全,更需要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
此前有一案例:出租车驾驶员老曹因痛风申请病假,出租车公司准假的同时,收回了其驾驶的出租车,就是因为考虑到痛风这一疾病的特殊性,在出租车营运过程中,驾驶员间歇性地突然发病,会对驾驶员、乘客和公共交通安全产生不确定的影响。收回出租车是为了让老曹更好地休养,早日返回工作岗位。但是老曹却在病假期间仍然从事与出租车驾驶员类似的网约车服务,与公司批准其休假的本意背道而驰,更是对自己、对他人、对公共交通安全的不负责任。且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规定,在病休假期间从事营运或其他有偿劳动的,属于重大违纪,将以违纪辞退。老曹作为驾龄近20年的老驾驶员,明知公司规定,还在病假期间从事网约车服务,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所以出租车公司以老曹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