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否需要担责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是否已经履行了相关的保障义务。

一般而言,业主与所在小区的物业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会约定物管公司对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保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但并不包含对业主房屋内的财产具有保管义务。

如果在盗窃事件发生后,物业能提供巡逻值班表、当日的巡更记录、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记录、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记录、小区车库出入口当值及交接班记录等证据材料,一般认为,物业公司已经按协议内容对该小区实施了相应的公共秩序维护安保措施,履行了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如果业主不能证明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职责过程中存在过错,致使涉案房屋被盗,财物损失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被盗财物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的~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在这方面若有问题也欢迎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