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的杨美丽在下楼时意外摔倒,不久后便离开了人世。由于治疗期间,美丽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并未留下任何遗言。富贵是美丽的独生子,由于美丽老伴去世得早,美丽名下登记有一套房产。

这几天,富贵的二舅找上门来,他表示他第一时间安排了姐姐美丽的身后事。作为美丽唯一的弟弟,美丽的房产自己也该占一份。对此,富贵想知道,自己能完全继承母亲的房产吗?

关于这个问题,答案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此,遗产继承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本案中,由于富贵是美丽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人,而二舅属于美丽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人,因此,美丽的房产应由富贵一人所得,二舅无权要求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