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丰县八孩母亲”冲上上了热搜,引发网友热议。其中一个问题是,如果该八孩母亲在结婚前就有精神问题,那她的婚姻合法有效吗?
我国民法典就结婚规定了两项条件,一是完全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二是到达法定婚龄。与此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胁迫婚姻可撤销、隐瞒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因此,精神病人能否结婚,需要分具体情况。对于精神疾病严重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根本不具备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能作出正确的意思表示,不符合完全自愿的要求,故不能结婚。若强迫诱导结婚,并被强迫生育的,不仅婚姻自始无效,相对方还很有可能涉嫌强奸、拐卖妇女等罪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