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理由不成立,但劳动者提出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时即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至于劳动者的该违法解除行为的其他法律后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的,无论理由成立与否,劳动者离职的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时劳动关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