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如果你想加入一个已有的合伙企业,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之前的债务,我要不要一起背?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答案是肯定的。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4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不能因为合伙人换了,就没人还钱了。举个例子:老张、老李的合伙企业欠供应商50万。你现在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供应商来追债,你也要对这50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找老张、老李,也可以直接找你个人要钱。如果你是有限合伙人入伙,规则不同。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入伙前做尽职调查,搞清楚企业有多少负债,非常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