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今天聊一个隐名股东最怕遇到的事:你找人代持股权,结果他背着你偷偷把股权卖了。这时候,你能要求返还吗?关键看受让人是不是“善意取得”。名义股东擅自处分代持股权,实际出资人主张无效的,要参照《民法典》的善意取得制度来处理。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受让人不构成善意取得,你可以要求返还。什么叫不构成善意取得?比如:受让人知道股权是代持的,或者明知你没同意;转让价格明显不合理,比如公司经营很好,却按原价转让;还没办工商变更登记。只要能证明以上任意一点,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返还股权。第二种,受让人构成善意取得,你只能索赔,不能返还。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不知道代持、支付了合理对价、已经完成工商登记,那他就合法取得了股权。你不能再追回来,只能依据代持协议,向代持人索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