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着讲《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今天重点说申请材料的后四类,少一样都可能影响申请进度。第六类是债权清册、债务清册和夫妻共同债务说明书,债务清册要列明所有欠款,包括银行贷款、网贷、信用卡账单、民间借贷等明细,债权清册则要登记别人欠你的钱,这部分属于你的资产,必须如实列明;夫妻共同债务说明书要明确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避免后续财产分割与偿债纠纷。第七类是居住证明、纳税记录和信用报告,这是厦门个人破产的核心申请条件佐证,条例明确要求债务人需在厦门经济特区居住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连续满五年,居住证明就是关键依据,防止外地有债务的人扎堆来厦申请;纳税记录和信用报告则能证明你在厦的生产经营、信用状况,比如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质等。第八类是债务人依法承担抚养、赡养、扶养义务人员的情况,不管是抚养子女、赡养老人,还是扶养患病兄弟姐妹,都要列明被扶养人信息及相应的时间、资金支出,这和条例中的豁免财产制度挂钩,法院会据此保障债务人及其被扶养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划定不可用于偿债的财产范围。第九类是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属于兜底条款,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补充,比如雇用他人的需提交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情况材料。以上就是申请厦门个人破产需准备的全部材料,大家一定要按要求备齐,确保申请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