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用房子向银行贷款,但后来欠了银行的贷款还不上,银行能不能说:“这房子归我了,咱俩两清!”答案是:绝对不行!这是法律一条非常明确的规定,叫“禁止流押”。它的核心,就是防止强者利用弱者的困境,用价值一百万的东西,去抵几十万的债,造成严重的不公平。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必须走“合法处置”的流程:先协商:跟你商量,是把房子卖掉,还是作价抵债。再诉讼:如果谈不拢,银行必须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主导。后拍卖:最终,房子会通过法院的公开拍卖来处理。拍卖后的钱,法院会优先还给银行,扣除贷款和费用。如果还有剩余,必须一分不少地退给你! 如果还不够还债,银行才能继续向你追讨剩下的部分。所以记住: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不是“直接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