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跟对方约定好“先交货再付款”,结果临了对方突然变卦,让你先付款再交货,这种情况你能拒绝吗?算你违约吗?先给大家吃个定心丸:你完全能拒绝,而且这种拒绝不算你违约!这里就得提到《民法典》里一个重要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啥意思呢?简单说,就是合同里明确了双方做事的先后顺序,该先做事的一方没做,后做事的一方就有权拒绝先动手。就像咱们约定的“先交货再付款”,这里有明确的先后顺序,在对方还没交货之前,突然要求反过来,让你先付款,这就打破了原本约定的顺序。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你作为后履行付款义务的一方,完全有权拒绝。最后提醒大家,要是对方因为你拒绝就说你违约,甚至不配合后续合作,你可以拿出合同里“先交货再付款”的约定作为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记住,按合同办事,法律会给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