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创设“宠物”这个概念,因此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饲养的宠物,法院只能将其视为财产来分配。但是由于宠物是有生命的,也无法分割,因此法院需要综合考量夫妻双方对宠物的购买、照料,以及各自饲养条件等情况进行分配。未获得宠物抚养权的一方也可以主张适当补偿,或者享有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