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法院案件立案规则迎来重大调整:以往的 “诉前调” 案号全面取消,统一启用 “民初字” 案号。这一变化标志着诉前调解正式转型为诉中调解 —— 案件需先完成立案程序,再根据实际情况,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委托调解员或调解组织介入调解。
此次改革聚焦两大核心目标:一是强化司法便民,彻底消除因诉前调解导致的 “立案难” 问题,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 “应立尽立”,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是规范调解流程,新规对调解期限作出明确约束:普通程序调解期限为 15 日,简易程序为 7 日,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还可延长 30 日,以此平衡效率与自愿原则,避免调解久拖不决。
这项调整既是司法实践的优化升级,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清晰、高效的纠纷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