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吗?签合同时可以提前约定之后打官司的法院!比如北京丰台的张三卖货给昌平的李四,两人可以在合同里写明:"如果以后有纠纷就去丰台法院打官司"。这就是法律里的"协议管辖"。不过协议的法院可不是随便选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只能选与合同有关的地方:比如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张三和李四如果选择在通州交货,就不能选择由顺义法院管辖。二是不能违反专属管辖:比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必须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不能协商约定其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