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区/ 文章详情
诉讼技巧早知道12|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有什么区别?
韩律师2025-03-20 09:14
我们已经了解了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打官司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但具体是住所地还是常住地呢?这里面学问可大了!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而所谓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可不算哦,如果公司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起诉时就要选择去公民的经常居住地起诉。例如张三的户籍地是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但是因为工作原因已经在北京市朝阳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起诉张三的话就不用大老远跑廊坊了,直接去朝阳区法院立案就行。
用户评价
暂无评论!
其他热帖
诉讼技巧早知道243|合伙企业和公司,到底有啥区别?
2026-05-25
诉讼技巧早知道243|合伙企业和公司,到底有啥区别?
2026-05-25
诉讼技巧早知道242|清算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怎么算?
2026-05-22
诉讼技巧早知道242|清算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怎么算?
2026-05-22
诉讼技巧早知道241|清算责任纠纷,该去哪个法院告?
2026-05-21
诉讼技巧早知道241|清算责任纠纷,该去哪个法院告?
2026-05-21
诉讼技巧早知道240|清算组成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2026-05-20
诉讼技巧早知道240|清算组成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2026-05-20
诉讼技巧早知道239|哪些情形下清算组成员要担责?
2026-05-19
诉讼技巧早知道239|哪些情形下清算组成员要担责?
2026-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