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我听说法官有“自由裁量权”,那是不是意味着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呀。当然不是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审判的基本原则。我国实行的是四级法院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如果你觉得一审法院判决不公,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一旦做出就发生法律效力了。这就是所谓的“二审终审制”。二审之后我们是不是就没办法补救了?不是的,我们还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提起抗诉等系列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