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看到个搞笑的段子啊,法官问:原告,你有什么证据呀?原告回答:爱信不信!这里面就涉及到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如果想说李四欠你的钱,那你就应该拿出转账凭证、借条等基本证据。如果李四抗辩说他钱已经全部还清了,那他也必须拿出还款证明来。任何一方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那还有一项基本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又是怎么回事呢?那这个问题就比较高深了哈,在后续的小视频中,我们会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