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例如日常生活开支、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对于该债务都作出过确认,否则法院一般不支持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