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因此,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特赠,该项赠与为受赠人单独所有,因此离婚时,该项赠与也应单独归受赠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