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49规定,四费案件小额争议以及劳动标准案件实行仲裁终局。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效力。
其中,对“小额”的定义,法律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为标准,故而在具体案件中还需参考当地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设置该条规定,意在限制用人单位的权利。从第48、49条来看,劳动者对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要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只有打赢了这个裁定之后才能就劳动争议问题起诉。
法律社区/ 文章详情
劳动争议中的仲裁终局案件有哪些?怎么理解?(一)
Fern2022-02-15 10:35
用户评价
暂无评论!
其他热帖
诉讼技巧早知道214|公司决议无效、可撤销、不成立有什么区别
2026-04-10
诉讼技巧早知道213|股东会没提前通知,决议有效吗?
2026-04-9
诉讼技巧早知道213|股东会没提前通知,决议有效吗?
2026-04-9
诉讼技巧早知道212|股东会决议,必须全体股东签字才有效吗?
2026-04-8
诉讼技巧早知道212|股东会决议,必须全体股东签字才有效吗?
2026-04-8
诉讼技巧早知道211|对赌协议有效吗?
2026-04-7
诉讼技巧早知道211|对赌协议有效吗?
2026-04-7
劳动法新规解读|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通知工会!
2026-04-3
诉讼技巧早知道210|什么是对赌协议?
2026-04-2
诉讼技巧早知道210|什么是对赌协议?
2026-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