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根据该条规定,即使房东把房子卖了也不影响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只要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承租人就有权向房屋买受人主张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此时不管是原房东还是新房东要求腾退房屋,都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