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约定,若承租人提前退租,则押金不退、并且需要支付两倍房租作为违约金,这样的约定是合法的吗?
首先,还是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及转账记录等来判断押金的性质会不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定金”,如果构成定金的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一主张。但如果押金的性质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只是约定提前退租不退押金,此处押金的性质就相当于违约金,此时如果提前退租、房东同时主张没收押金和支付违约金,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能够弥补房东实际损失、以及违约金的数额是否过高等,酌定承租人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