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们提到违建房出租相关合同是无效的,那在实践中,有的朋友租房是用来从事商业用途的,在经房东同意装修完之后才发现房屋是违建或者房屋因违建被拆除,那对于装修的损失应当如何主张呢?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法院通常认为出租人明知房屋违建仍然用于出租获取收益,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但承租人没有严格审查房屋规划审批手续即承租房屋、并投入资金进行装饰装修用于经营,对合同无效亦存在过错。此时,对于已经形成附合的装修部分,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如果不同意利用或者房屋已经因违建被拆除的、就要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损失。一般出租人需要对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而承租人承担次要责任。